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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体育- 半岛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6-04-22 13:5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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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体育- 半岛体育官方网站- 半岛体育APP下载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303,541,6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功能性遮阳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和阳光面料三大类上千个品种。公司所生产的功能性遮阳新材料是集遮阳、节能、环保等多功能为一体,兼具抗菌、防污、除甲醛等特殊功能的新型绿色材料,符合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方向,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公司立足于全球建筑遮阳产业并全面参与全球高端市场的竞争,致力于为遮阳成品生产商提供高品质、高性能、高附加值的功能性遮阳新材料与服务,综合实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持续提升技术工艺的同时,积累了大量的技术与管理经验,充分利用国内外专业资源优势,应用于产品研发中,获得了多项技术专利,实现了技术的持续创新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处于中国建筑遮阳行业龙头企业地位。

  公司基于自身的产品创新能力以及对市场潮流的把控,不断丰富产品品类,调整产品结构,充分挖掘市场需求和客户偏好,获得了较高的市场美誉度。公司产品出口占比70%左右,销往全球六大洲的 7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与国内外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突出的客户资源优势,在全球建筑遮阳新材料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遮光面料是指将具有环保性能的水性丙烯酸乳液和其他辅料、助剂共混成整理液,通过浸渍、刮浆、发泡涂层、贴合等特殊的后整理工艺将其均匀涂覆到织物上,然后经过高温固化,在织物上形成一层致密的薄膜,从而实现具备高平整度、高尺寸恒定性、高耐候性、高遮光性等特性的面料。如在水性丙烯酸乳液中添加特殊的整理剂,可赋予织物一定的功能性,得到具有防水、防火、防油、防污、防紫外线、除甲醛、高隔热等各种功能性的遮光面料。

  遮光面料根据遮光属性可分为半遮光面料和全遮光面料,根据结构样式可分为垂直帘面料和卷帘面料。遮光面料具有减弱光线、遮挡强光的作用,可满足人们对不同光线强度的需求,应用范围广泛,适用于家居、公共建筑工程内遮阳,如家庭住宅的书房、阳台、卫生间,酒店,办公楼,写字楼等。

  可调光面料是以聚酯纤维为主要原料,经过特殊织造工艺一次成型,织造成兼具遮光部分和透光部分,实现两层相互错位调光或三层组织结构调光的面料。按照工艺组织结构和外观可分为:柔纱双层调光基础款、柔纱双层调光精细款、柔纱双层调光提绣印款、柔纱多层调光香格里拉系列、柔纱多层调光其他系列。

  可调光面料因其结构新颖、调节光线便捷、美观大方、具有一定的装饰性等特点,自进入市场后,快速被家居市场所接受,主要适用于别墅,家庭住宅的书房、卫生间、飘窗等以及高档酒店大堂、特色餐厅、咖啡厅、办公楼等建筑的内遮阳。

  阳光面料是以改性PVC包覆聚酯纤维或玻璃纤维形成的包覆丝为纱线,并通过特殊工艺织造而成的面料。阳光面料稳定性极佳,尺寸稳定不易伸长,经日晒不易变形,适合长期使用;开孔均匀,可提供不同的开孔率满足不同的遮阳、透光、通风要求;阻燃等级高,能满足高楼和公共建筑较高的防火安全标准。按照材料及调光方式的不同,可分为阳光面料基础款、阳光面料玻纤款、阳光面料双层调光款、阳光面料提印款。

  与传统遮光面料相比,阳光面料具有遮阳隔热、通风透景、色牢度高、易清洗等特点;还具有较强的耐候性优势,即经长期暴晒后,不易出现褪色、变色、龟裂、粉化和强度下降等一系列老化现象,适合高层大厦等玻璃幕墙遮阳的需要。另外,阳光面料玻纤款还具有较强的抗拉力、抗撕裂、防火等优势。阳光面料广泛应用于写字楼、办公楼、图书馆、医院等公共建筑和商业建筑。

  作为行业领先的功能性遮阳新材料生产商,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工艺和性能的提升以及产品品类的创新,准确把握功能性遮阳新材料的市场趋势、及时预测并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保持产品的创新性和领先性,力求持续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公司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质量管理、销售及服务体系,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聚酯纤维、水性丙烯酸乳液、PVC等,上述原材料的市场供给均较为充足。

  公司生产车间根据销售订单及生产计划形成物料采购需求计划,仓储部结合原材料安全库存和原材料起订量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并形成采购申请。采购员根据采购申请单选择两到三家合适的供应商询价、比价、议价,并将询价单报采购主管和总经理审批。采购部根据审批后的价格,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与供应商约定具体交货数量及交期,供应商按订单要求发货。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原材料采购管理流程与实施细则》及《供应商管理流程及实施细则》等对采购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加强内部采购流程管控和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考核评估,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交期以及售后服务能够满足公司的需求。公司根据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的相关程序建立供应商管理规程,对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定期评价、采购控制、成本管理等环节都有严格规定。采购部通过对供应商特征信息(供应能力、发展潜力、企业规模和知名度等),供应商业务状况(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产品交期、销售业绩、人员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售后服务及合作态度等)等进行全面考评,确定合格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并从供应商生产规模、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日常监督和动态评审。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计划管理、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等生产管控流程,并通过了ISO9001、ISO14001和ISO45001等体系认证。公司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下达、跟进和督察,品质部负责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验、判定和追溯,仓储部负责办理原辅料的入库和产成品的出库。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接到订单后,生产部会根据交期、设备情况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及时协调、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产品交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公司会在“以销定产”的总体基础上,根据市场和销售情况设置一定的库存商品量,并根据预测的市场需求进行主动备货,以此缩短产品的交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粘性。

  在具体生产过程中,生产部根据营销中心的订单情况和销售情况并结合采购情况、生产安排情况编制合理的生产计划并下达生产任务,技术工艺部负责制定各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工艺指示单和产品工艺技术标准,对生产过程进行工艺、过程查验及提供技术支持。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常规物料由仓储部依据安全库存标准预先采购备库,并根据订单及生产情况及时补充,保障生产各环节顺畅。生产车间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工艺指示单等技术文件及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品质部对各工序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将质量检验、监控情况反馈给生产车间,并对最终产品品质进行检验,而后由仓储部办理入库。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销售流程,由营销中心负责产品销售推广以及客户维护工作。公司客户主要为遮阳产品生产商,客户取得方式主要为展会推广、客户介绍、实地开发和主动洽谈等。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0%左右,产品远销全球六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以欧洲、亚洲、美洲市场为主;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0%左右,分布在全国各省份,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地区。公司客户基础稳固,与国内外大型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的产品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向客户进行买断式销售。公司接收客户下达的订单后,分析客户需求,与客户沟通确认价格、交期后,签订销售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完成交货。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遮阳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和阳光面料等,是国内技术水平和销售规模领先的功能性遮阳行业龙头企业。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行业国标主编单位,以“为遮阳行业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为使命,践行“确立全球遮阳行业领跑地位,打造玉马百年企业”为愿景。作为业内领先的功能性遮阳面料供应商,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强大的研发能力以及专业化的服务,满足全球客户的产品需求,赢得了客户的长期信任,与全球六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建立了稳定而密切的商务合作与发展关系,在市场集中度较低的功能性遮阳新材料行业中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公司长期从事功能性遮阳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紧随消费升级的发展趋势,从产品升级、服务升级、品质升级等多个层次不断丰富“玉马”品牌内涵,在行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因自身的品牌优势,先后获得“中国遮阳窗饰新材料创新示范基地”、“中国家居装饰装修材料行业百强企业”、“中国建筑遮阳行业影响力品牌”、“山东省瞪羚企业”、“中国驰名商标”、“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2024年度科技创新数转智改标杆企业”、 “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 “山东省智能制造优秀场景”、“2025年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立项支持项目”等多项荣誉。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的产品在款式、性能、设计和品类上均获得广泛认可,产品远销全球六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国内外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具备自主研发能力。通过技术研发,公司已拥有多层调光面料一次成型织造技术、批量绣花成卷技术、具有高阻燃高日晒的高分子材料造粒技术、环保水性丙烯酸发泡涂层技术、卷帘杯弯克重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并拥有授权专利150余项,形成了较为雄厚的技术优势。

  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行业国标主编单位。2018年,公司“高分子节能遮阳新材料示范项目”荣获“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遮阳面料染整环保创新项目”荣获“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二等奖。2019年,公司“新型高分子遮阳材料包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荣获“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一等奖,“多功能阳光面料斑马帘系列”荣获“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二等奖。2020年,公司“具有远红外发射功能的PVC包覆涤纶长丝”荣获“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一等奖。2021年,公司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奖突出贡献单位”,公司“具有远红外发射功能的PVC包覆涤纶长丝” 荣获“潍坊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山东省企业优秀创新成果项目库优秀创新成果”二等奖。2022年公司荣获“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技术创新奖”、“黄河流域织造创意设计大赛铜奖”。2023年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024年公司荣获“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2025年公司承担山东省重点研发项目《仿生双疏耐候性高弹膜材料开发计划》1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成熟稳定的生产管理体系,具有较强的质量控制优势。在生产流程控制方面,公司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成立了专业的质控团队,确保产品从研发、织造、定型涂层一直到分切、包装实行一条龙一站式跟踪和管理;在生产设备方面,公司拥有全球最先进的意大利进口SMIT织机、德国多尼尔织机以及整理工序中应用的高温定型和专用涂层生产线,公司所使用的生产设备均按行业领先标准进行配置;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严把材料关,主要原材料均从国内知名上市公司或者大型企业进行采购,部分原材料从国外进口。因此,公司的产品能够长期保持稳定的高品质,在生产规模扩大的同时确保生产运营的高效率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经验积累,在功能性遮阳新材料生产领域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和关键生产工艺,工艺水平较为领先,产品质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主要体现在如下关键参数:

  公司全遮光产品遮光率可达到100%,并在保证高遮光率的前提下降低涂层厚度,更加节能环保。

  公司遮光面料可达到整体无荷叶边、无V型、无波浪的质量标准,一般遮光卷帘杯弯可控制在1cm以内,发泡涂层遮光卷帘杯弯可控制在2cm以内。

  对于部分种类的可调光面料,行业同类产品透光部分与遮光部分的纬弓≤5mm,纬斜≤15mm;本公司控制纬弓≤3mm,纬斜≤5mm。

  利用改性高阻燃高日晒的PVC复合材料织造的阳光面料,达到NF P 92-507:2004 M1级(难燃材料,为厚度小于或等于5mm的软性材料的最高等级);燃烧性能等级为GB 8624 B1级(氧指数大于32%),远高于行业一般标准。

  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强大的研发能力以及长期积累的专业化的客户服务经验,能快速响应全球不同区域客户的多样化新产品开发需求,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服务方案,赢得客户的长期信任。目前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种类,分为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和阳光面料三大类上千种产品,能够覆盖客户的各种个性化需求,尤其是能够承接国外大客户一次性多品种的较大批量订单。此外,公司还在持续加大产品的研发创新,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明显的差异化优势。同时,公司重视维护与现有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针对各销售区域均配备了专职销售人员,及时把握市场最新的需求和动态,使公司保持在市场潮流的前端,能够针对客户需求的变化快速响应,为公司未来持续争取增量业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公司作为国内功能性遮阳行业的龙头企业,近年来,功能性遮阳面料的产能规模持续扩大,产量持续提升,随着研发新产品的陆续投产,产品品种类别更加丰富,室外遮阳产品赛道的拓展,营销渠道的完善,公司承接大客户订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规模优势凸显。

  ①虽然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正逐步提高,但是与国外知名品牌相比,在生产经营规模、资本实力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面对客户对功能性遮阳新材料在技术水平、生产工艺、快速响应等方面的高标准要求,公司须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对技术研发、生产设备、生产车间等进行持续投入。

  ②在行业快速发展的环境下,公司要保持核心竞争力和较高的投资收益率,必须走高端战略、创新引领战略。未来在技术升级、产品研发、工艺优化、新产品的成果转化等方面均需要走在行业的前头。因此,在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及管理方面需要发力。

  纵观我国绿色建材行业近年来的产业政策,国家正在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都被要求进行节能改造。2013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绿色建筑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是: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大力发展绿色建材;2014年5月,住建部和工信部为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规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更好地支撑绿色建筑发展,制定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2017年12月,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将现有绿色建材认证或评价制度统一纳入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管理,建立完善的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机制,全面提升建材工业绿色制造水平”。2022年3月,住建部发布了《“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根据我国门窗技术现状、技术发展方向,提出不同气候地区门窗节能性能提升目标,推动高性能门窗应用。因地制宜增设遮阳设施,提升遮阳设施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2022年4月1日实施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对建筑节能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①、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②、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的建筑遮阳系数应不大于0.8”。绿色建材已成为建筑行业的一种趋势,建筑节能概念的不断深入,带动建筑遮阳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遮阳产品的选择偏好已逐步从注重装饰性的布艺窗帘转向注重功能性的遮阳产品,对品牌的认知度和产品的附加值要求也逐渐提高,功能性遮阳产品市场需求迎来快速发展。功能性遮阳产品在欧美经济发达国家是建筑遮阳的主流,普及率和更换率很高,因此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在亚洲市场处于高速成长阶段,目前普遍应用于办公楼、酒店等商用场景,另外随着小户型的普及、消费偏好的升级,家用的需求也在迅速增长。

  在住建部、建筑遮阳材料分会以及协会会员单位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住建部已发布《建筑室内窗饰产品通用技术要求》《建筑窗饰产品防勒试验方法》《建筑遮阳通用技术要求》《建筑用遮阳金属百叶帘》《建筑室内窗饰产品彩虹帘》《建筑一体化遮阳窗》《建筑用遮阳非金属百叶帘》《建筑用遮阳软卷帘》《建筑室内窗饰产品 香格里拉帘》等多项建筑工业行业国家/行业产品标准。建筑遮阳材料分会会同窗饰遮阳行业龙头企业等单位编制的国家标准《建筑室内窗饰产品通用技术要求》规范了窗饰产品的质量,提升了行业技术水平,进一步促进了遮阳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随着建筑遮阳行业标准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遮阳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发展方向将进一步得到规范,从而推动建筑遮阳产品品质不断提升,助力我国建筑遮阳行业健康发展。

  未来建筑遮阳行业的市场份额将逐步向优质遮阳企业聚集,促进优质企业实现品牌升级。建筑遮阳材料行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技术的提升。解决目前存在的技术瓶颈、突破固有工艺路线和开发新型产品,已成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随着工艺技术研究的不断深入和生产能力的不断提升,建筑遮阳行业将朝着创新技术与工艺充分结合的方向发展,呈现多元化、特色化、功能化的发展趋势。未来随着建筑遮阳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品牌集中度和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在研发设计、产品创新、工艺水平、客户服务等方面具有优势的建筑遮阳企业将进一步扩大竞争优势。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778,212.41元,其中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4,334,174.64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4,433,417.47元后,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129,900,757.17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10,841,539.03元。

  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8,131,2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4,589,598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303,541,60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708,32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方案实施完毕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3年-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05.42%,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对内部控制目标提供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此外,由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预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全部全资子公司。本次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内部审计机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事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收入的确认、应收账款的管理。主要评价范围如下: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通过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文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在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保证了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的有效和规范。

  ① 股东与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开股东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并能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② 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三名,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建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担任召集人,涉及专业的事项首先须经过专业委员会的通过后才能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事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③ 经营管理层:公司管理层负责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定具体的各项工作计划,并及时取得经营、财务信息,以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计划做出适当修订。

  公司根据业务规模、经营管理情况,合理设置了组织机构、部门及岗位,明确相应的职责与权限,形成权责分明、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目前设有营销中心、研发部、技术工艺部、生产部、品质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管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等多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按照公司制度运作,公司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有效的组织结构。

  企业文化是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公司发展的动力。其核心是企业的精神和价值观,也是公司持续发展的保证。

  公司企业文化理念体系建设主要以“为遮阳行业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为核心,“博爱诚信、专注精益、创新超越、团队共赢”的价值观为经营基础,以“确立全球遮阳行业领跑地位”为企业的愿景和方向。

  公司始终将人力资源管理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设立了人力资源部,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选聘优秀人才。同时,建立了良好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设置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级员工进行严格考核与评价,以此作为确定员工薪酬、职位调整和解除劳动合同等的重要依据,使员工队伍处于持续优化状态。做到以事业、待遇、情感留人与有效的约束限制相结合。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建立长期有效的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培训工作,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关心员工职业发展的文化氛围,促进全体员工的知识、技能持续更新,从而组建一支高效的金牌团队。

  公司建立了平台与个人共同发展的内部晋升机制,注重员工的综合素质、技能和业绩。实施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注重员工培训和个人知识、技能的不断提高,充分调动了广大员工特别是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

  作为国内领先的功能性遮阳新材料供应商,公司坚持以“为遮阳行业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为使命,以“创造新价值”为核心竞争力,坚持以产品为中心的创新发展之路,以市场为导向,立足中国,面向全球,逐步巩固并提升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形成以功能性遮阳新材料研发生产为基础的全球化市场发展战略,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功能性遮阳新材料企业,实现“确立全球遮阳行业领跑地位”的宏伟愿景。

  本公司审计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审计部配有合理的、稳定的、符合内审工作要求的专业人员,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对审计部的职责及权限等进行了明确,其主要职责有: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将所有资金的收支纳入财务管理渠道,由财务部在统一开设的银行账户办理,支付的现金可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当日收入现金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将私人现金存入公司的保险柜,也不得将公司现金在保险柜外过夜,库存现金定额不得超过20,000元,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具收、付款凭证;不得公款私存,搞账外小金库;不得账外经营和不设账经营;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利用公司账户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出现金;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套取银行信用。银行印鉴应分开由两人以上保管。

  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的授权批准程序,严格执行内部牵制制度和稽核制度,严格监控货币资金管理控制流程及控制活动。对未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的款项,不予支付和结算,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为了规范采购、费用报销及付款活动,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规定》、《资金支付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采购定价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

  采购以保质实用、决策透明、有效监督为基本原则,明确了采购与付款各岗位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建立和完善了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相关过程控制。做到了比质比价采购,透明决策,并建立了价格、质量监督机制,尽可能堵塞了采购环节的漏洞。

  付款以严格审批、多岗位分权把控为原则,完善了付款、请款流程。公司对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办理齐备后才能办理付款,货款一般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财务部定期与采购部核对数据,确保了应付账款数据的准确。

  为了促进公司销售稳定增长、扩大市场份额、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风险,公司制定了《客户信用评定管理制度》、《销售价格管理规定》、《销售合同管理制度》、《货款结算及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产品销售后的回款考核指标,做到了合同规范管理,建立了客户资源库等。并根据上述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可行的销售政策。对市场定价原则、收款方式、周期以及销售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规范了从接受客户订单到安排组织生产、交付产品、确认收入、管理应收账款等一系列工作,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落实到各销售区域负责人,将回款情况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保证了公司销售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应收账款及时安全回收。

  公司制订了《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进行了规范。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对实物负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监督、考核、检查的责任。规定了购置、验收、使用维护、转移、报废等相关流程,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

  公司按照《公司法》对财务会计的要求,以及《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完整、适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的《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操作流程,设立了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了高素质的会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保障会计资料线) 关联交易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确保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有关关联交易类型、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决策、审批进行了规范。公司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审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202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度,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发生。

  在对外投资方面,公司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中的“投资管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中对外投资权限的相关规定开展对外投资活动,确保公司对外投资的规范运作。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用途、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2025年度,本公司无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及披露标准、披露流程、信息披露的职责划分、档案管理、信息保密等内容。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信息披露的具体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内部控制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2)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线)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1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承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勤勉尽责,严格贯彻落实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瑞先生、赵宝华先生、李维清先生及第三届独立董事李华女士、汪晓东先生、王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有效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的经营目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6年的工作计划做了详细规划和安排。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778,212.41元,其中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4,334,174.64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4,433,417.47元后,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29,900,757.17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10,841,539.03元。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8,131,2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4,589,598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303,541,60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708,32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方案实施完毕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确认 2025 年度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2025年度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关联董事孙承志、崔贵贤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新增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在授信额度及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便于业务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批准的授信期限内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度审计费用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建立公司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薪酬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 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不会损害公 司股东的权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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